海外网3月7日电 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有记者问,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关于房地产税征收的实施时间以及征税的对象范围,您现在有哪些看法?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房地产税问题确实是目前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它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几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从历史上来看,房地产税作为一个税种,它的历史比较悠久,据我所了解,它最早起源于欧洲。随着时代的发展,个人财富的不断积聚,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房地产税制度。刚才这位记者是来自日本,我想日本也有房地产税制度,当然叫法不一样。
其实对于房产税来说,主要关注的是房产税怎么收?具体施行的时间?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对房产税透露最新消息。
史耀斌说,既然是一个大多数国家都普遍采用的税收制度或者是一个税种,它必然有它自己的作用,它的作用主要就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作为一个世界通行的税种,它都有一些共性的制度安排。我归纳了一下,大致有这样四种或者叫四个共性的制度性安排,几乎是每个国家房地产税制度都存在的:
1、房产税法的整体思路
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史耀斌称,会按照中国国情合理设立房地产税制度,而目前正在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
2、房产税怎么收?
中国的房产税具体怎么收,还没详细方案,还在探寻中。作为世界通行的税种,大致有这样四种或者叫四个共性的制度性安排,几乎是每个国家房地产税制度都存在的:
一是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也就是按照评估值来征税。
二是在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里面,都有一些税收优惠。
三是这个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比如说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等这样的一些支出。
四是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或者非常复杂,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这样才能够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当然,中国会根据中国的国情,合理设计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税,制度。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
划重点:按照评估值来征税方式是之前不少业内人士提到的,但是具体还没有定!中国各个城市不同,而且每个城市的生活水平也不同,房地产税纳入地方政府,会根据不同的水准进行“因地制宜”。总之,房产税涉及广泛,方案还在探寻中。
3、2018年房产税能否实施?
现在房产税的阶段是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到时候立法、授权、最后分步推进,只能说,这个房产税还要一段时间。再加上,目前并没有透露很多关于房产税的方案,所以2018年房产税的落定——有点悬……
对于房产税大家是不是又害怕又有点期待?对于炒房的投资客,瑟瑟发抖;对于刚需购房者也有点心慌慌。秉承“房子是拿来住不是用来炒”的原则,政府部门在多次会议上强调把房产税的落定,明确房产税时间表,建议2018年将房产税内如立法议程,房产税落地的时间指日可待。不过中国泱泱大国,要各种调节、因城施策,确实难度大,我们就静静的等待房产税的来临吧!
一句话 —–还早得很呢,实行难度大,监管复杂。不开免征额,刚需赋税加重,开免征额,监管难度大。